服務科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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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型肝炎

人體感染B型肝炎病毒後,如果B肝病毒存留在肝臟和血液中,經血清檢查,可檢出血中「B型肝炎表面抗原」,且持續六個月以上,就稱為帶原者。

帶原者具有傳染力,會經由血液或體液傳染給他人。在台灣地區,40歲以上幾乎有90%的人感染過B型肝炎病毒,且約有15-20%的人為帶原者。

 

 

一、原因與高危險群

 

1. 垂直傳染:帶原之母親經由胎盤或分娩時傳染給新生兒。

2. 水平傳染:經由皮膚、粘膜的傷口,接觸到帶有B型肝炎病毒的血液及體內分泌物,或輸入帶有B型肝炎病毒的血液及血液成份,或經由帶有B型肝炎病毒的針頭、注射筒、手術、針灸、紋眉等器械感染。

 

 

二、症狀

 

1. 急性B型肝炎:會出現食慾不振、疲倦、噁心、嘔吐、上腹部不適或腹脹等症狀,較嚴重者則會有黃疸、茶色尿,但也可能完全沒有症狀;有1%急性B型肝炎者會發生猛爆性肝炎。

2. 慢性B型肝炎:此類帶原者的肝功能可能正常且沒有症狀,但是如果肝功能異常,則有部份的人會有輕微右上腹脹痛或厭食的感覺,其病情輕重須視感染者年齡、性別、免疫力以及驗血結果而定;少數慢性B型肝炎帶原者會演變成慢性活動性肝炎、甚至肝硬化肝癌等。

 

 

三、治療方式

 

1. 急性B型肝炎:

 

可採取住院治療,其目的是提供支持療法如胃口不佳者,藉由增加卡路里、維生素來補充體力,並觀察病情變化及肝功能指數檢驗,以早期發現是否有其他併發症(如:腹水、肝性腦病變等)。同時醫師會依病情需要投予抗B型肝炎病毒藥物,如:肝安能、肝適能、貝樂克或喜必福等藥物,若病情嚴重則由專科醫師評估肝臟移植的可能性。

 

2. 慢性B型肝炎:

 

若症狀不明顯則在門診追蹤治療即可,並定期每半年接受一次肝功能、α-胎兒蛋白及超音波追蹤檢查,對於經檢查已有肝硬化及家族中有肝癌病史者,則需每半年接受二次的肝功能、α-胎兒蛋白的篩檢及超音波檢查,以便早期發現肝癌細胞,早期接受治療,目前治療慢性B型肝炎的藥物有注射干擾素及口服核苷酸抑制劑,如:肝安能為慢性B型肝炎的治療帶來了新契機,肝安能可以抑制B型肝炎病毒的複製,減少肝臟發炎及肝纖維化,使B型肝炎e抗原轉陰,肝功能指數(GOT、GPT)也會正常化。同時可能因此使肝硬化及肝癌發生的機會減少。

 

3. 以下幾個條件皆符合的患者,才可考慮接受肝安能的治療

 

a. 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之肝功能代償不全。

b. B型肝炎帶原者合併肝功能異常之器官移植者。

c. B型肝炎表面抗原(HBsAg)陽性,且半年內每三個月之e抗原呈陽性兩次及肝功能皆大於正常上限5倍者。

d. 如c. 之條件,但肝功能介於二倍及五倍間者須輔以組織切片佐證。

 

肝安能是第一個用來治療慢性B型肝炎的核苷胺/核苷酸抗病毒藥物,在短期的治療中能達到很高的療效,然而連續給予肝安能卻會很快地產生抗藥性。干安能的抗藥性主要來自病毒YMDD區塊之胺基酸置換,它會造成血清病毒量與丙胺酸胺基轉移脢(ALT)的回升並提高肝疾病之發生率。肝安能療法曾是一個兩難的抉擇,因為長期給予肝安能治療會逐漸提高抗藥性產生的機率;但肝安能治療之中斷卻容易導致病毒複製增加與ALT異常。因此以往有肝安能抗藥性之慢性B型肝炎病患中,通常會持續其肝安能治療來使病毒量保持在低於治療前的狀態。

 

貝樂克是個極具潛力與專一性的B型肝炎病毒抑制劑,先前的報導指出它在現有的核苷胺/核苷酸抗病毒藥物中是最不易產生抗藥性的一種。

 

藉由抑制B型肝炎病毒聚合物的活性,來達到治療B型肝炎的目的。先前不曾使用過肝安能或肝適能治療的B型肝炎患者,使用劑量為每天0.5毫克;若曾經使用肝安能且已經產生抗藥性的患者,則建議每天服用1毫克;一般建議飯前2小時或飯後2小時服用(即空腹狀態),就目前的研究資料發現,貝樂克出現服藥後的抗藥性問題比率為最低。

 

4. 目前肝安能、貝樂克及喜必福皆已有健保給付(貝樂克及喜必福於97年08月01日開放健保給付),但是必須符合健保之規範才有給付,其條件如下:

 

a. HBsAg(+)且已發生肝代償不全者;HBsAg(+)超過六個月及HBsAg(+)超過三個月,且ALT值大於(或等於)正常值上限五倍以上。

b. 慢性B型肝炎病毒帶原者(HBsAg(+))接受器官移植後發作B型肝炎者。若為接受肝臟移植者則可預防性使用。

c. 慢性B型肝炎病毒帶原者(HBsAg(+))接受癌症化學療法中發作B型肝炎者經照會消化系專科醫師同意後,得使用。

d. HBsAg(+)超過六個月及HBsAg(+)超過三個月,其ALT值介於正常值上限二至五倍之間(2X≦ALT<5X),但經由肝組織切片證實HBcAg陽性之患者。

e. HBsAg(+)超過六個月及HBeAg(-)超過三個月,且ALT值半年有兩次以上(每次間隔三個月)大於或等於正常值上限二倍以上(ALT≧2X),經由肝組織切片證實HBcAg陽性之患者。

 

 

四、注意事項

 

1. 對紋身、紋眉、穿耳洞、針灸、除痣等接觸血液的手術謹慎對待,尤其不應使用消毒不合格的儀器進行,盡量使用「用後即棄」(一次性)的器具。

2. 如會接觸大量病者的血液及體液,應戴上手套、面罩和保護外衣。也可用稀釋的家用漂白水(1份漂白水加49份水)消毒受血液染污的物品。

3. 避免不必要之打針輸血。

4. 不與別人共用刮鬍刀、牙刷,避免不正常性行為。

5. 若配偶為帶原者,而另一人未曾感染,應接種B型肝炎疫苗以防感染。

6. 調整正常生活作息,少喝酒,不亂服藥。